聚焦丨深入學習《民法典》 學以致用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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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這一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民事法律大匯編,為提高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法律知識,提高運用《民法典》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自《民法典》頒布后,河南六合集團物業各公司管理人員已通過線上授課進行學習并進行測試考核。
7月13日起,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組織開展“民法典公益講堂”線上學習課程,六合集團物業版塊各公司、各項目管理人員再次重溫學習及理解《民法典》課程精髓。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睹穹ǖ洹肥潜Wo人民的法典,它關系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70周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2020年開始,隨著一場災難性的疫情席卷祖國大地,各行各業都受到了非常大的打擊,寫字樓物業也同樣是這樣。萬達寫字樓B座多以個體經營的小商戶為主,個人的風險承擔能力相對來說較低,此次疫情導致長時間無法正常營業,寫字樓的許多租戶無法正常經營下去,很多都與房東解除了租賃關系,這樣一來就出現了許多空置房,在許多人的概念中會覺得我房子空著我就先不交物業費。
通過此次學習民法典,看到了里面具體清晰的說明了空置房的物業費也是應該繳納的。雖說人情上可以理解拒繳的人可能是經濟緊張,但是有了法律依據更加有理有據。加上就算是疫情期間,寫字樓物業也從未停止過服務,購置防疫物資,值守大樓,付出了比平時更多的精力。正是因為物業人的付出,才保障了大樓的各項正常運轉,使得復工復產后第一時間就可以回來。
民法典包含內容眾多,為平時的管理中提供了參考,比如電梯的使用和維修費用如何承擔,建筑區道路、綠地的歸屬權,公共收益的歸屬等等,更加方便用于日常管理中作為依據。
物業管理具有一定的復雜性,《民法典》的頒布實施無疑是給復雜的管理中點亮一盞明燈。在以后的管理中,要更多的學習法律知識,更好的服務,樹立更好的六合口碑。
《民法典》就物業管理行業而言,一方面修改了原來的一些規定,比如說業主表決規則問題,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相關多新的規定,特別是在合同編中增加了《物業服務合同》一節,明確了物業公司與業主、業委會的法律關系。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民法典》,成為民事法律的集大成。尤其是第二章物權與物業行業息息相關,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物權法律制度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主要的目的是完善產權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
新的《民法典》頒布,對物業公司來說,是機遇和挑戰并存。利用法律知識武裝我們頭腦,合法行使我們的權利,依法履行我們的義務。
物業管理行業而言,《民法典》一方面修改了原來的一些規定,比如說業主表決規則問題,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相關多新的規定,特別是在合同編中增加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一節,明確了物業公司與業主、業委會的法律關系。這一部民事法律大匯編對物業服務行業法律實務帶來很深遠影響。
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物權法律制度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主要的目的是完善產權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
《物權法》施行后,“業主委員會”少了以往的權力,多了實實在在的義務和責任。今后其開展工作試圖“有權無責”不受制約的狀況將會有所改善。那些被“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侵權的業主有了可以獲得法律支持的訴訟道路可走。除了認真學習,勇于實踐,別無二法。物業管理人員要以此次物權法培訓學習為契機,轉變觀念,提高認識。
對于物業服務企業而言,《民法典》不僅增設《物業服務合同》內容,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權利義務與責任,還在《物權》與《侵權責任》中規定了物業服務的責任。
很長時間以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都集中表現在物業費交納上。物業公司認為,業主交費應當應分,是一種必須的義務;而業主則認為,這該是服務費,而不是地皮收割費,交費與服務是對應關系,而不是一方的簡單收費。但對于物業公司來說,遇到這種僵局,便會任性地予以停電停水等,這反而激化了矛盾。
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根本上還是源于物業的服務質量。民法典中規定的“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不僅僅是從法律層面明確牢固并申張了業主的民生權利,而且也在更深層面形成了對物業公司自我完善的倒逼機制,使物業公司在市場運營環境中轉變思維并改變服務意識,主動提高服務質量,而這,也是這部民法典中諸多重要價值取向的題中之意。
《民法典》中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對整個物業管理行業而言是具有重大意義的,物業服務合同立法對于解決糾紛、穩定社會等方面有著重要的積極作用。一方面,隨著業主維權意識的增強,權屬關系不明確以及物業管理行業的不規范行為使得物業管理者和業主之間的物業糾紛呈上升趨勢,物業服務合同立法為物業侵權糾紛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另一方面,物業服務不夠規范化,服務合同內容不明確、不具體,物業服務合同立法規定為物業服務合同的訂立提供法律指導。
《民法典》作為一部民事法律,卻列出了不少條文對行政部門的職責進行了規定,這正是體現了國家對物業行業的重視,體現了對有關行政部門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對物業行業予以指導、協助的要求。同時,將行政法的相關規定納入《民法典》中,體現了《民法典》對業主、物業服務人在物業相關實踐中的指導意義。無論是業主、物業使用人還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領域遇到問題時,都可以合理尋求有關行政部門的幫助,依法維護自身利益。
《民法典》作為一部民事法律,列出了不少條文對行政部門的職責進行了厘定,這正是體現了國家對物業行業的重視,體現了對有關行政部門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對物業行業予以指導、協助的要求。同時,將行政法的相關規定納入到《民法典》中,體現了《民法典》對業主、物業服務人在物業相關實踐中的指導意義。無論是業主、物業使用人還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領域遇到的問題,都可以合理尋求有關行政部門的幫助,依法維護自身利益。
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通過學習,引領各參訓管理人員以身作則,進一步把握好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義,用貫穿其中的法治思維來依法工作。六合將繼續加強公司守法經營的抗風險能力,強化員工的職業培訓與賦能提升,持續提升客戶滿意度、認可度,開創共享美好未來。